| 索引號 | 5304002018986727 | 文     號 |   |
| 來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網 | 公開日期 | 2018-11-30 |
全力以赴 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實
2017年11月20日至12月4日,省委、省政府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對玉溪市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2018年6月1日,督察組向玉溪市反饋了督察意見。玉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堅持問題導向,迅速研究制定了《玉溪市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問題整改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了指導思想、工作目標、主要措施和實施保障。目前,《方案》全文已在玉溪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方案》著眼“舉一反三,改善薄弱環節、盡快補齊短板、完善長效機制”,體現以下五個特點:一是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重大決策部署;二是全面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三是積極回應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的意見和指出的問題;四是壓實整改落實工作的責任;五是建立整改落實工作長效機制。
《方案》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 堅持“生態立市”發展戰略,堅持以“三湖”保護和治理為重點,切實增強抓好環保督察整改是重大政治任務、重大發展問題、重大民生工程的思想和行動自覺,切實抓好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整改,著力改善全市環境質量,全面推動綠色發展,加快全市生態文明建設步伐,把玉溪建設成為生態文明的標兵。
《方案》工作目標:一是全面完成督察組反饋意見整改。按照督察組反饋的意見,切實加大整改力度,不留任何死角和盲區,不折不扣落實責任,做到問題不查清不放過、整改不到位不放過、責任不落實不放過、群眾不滿意不放過。二是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到2020年,全市生態環境質量在總體保持優良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升,重點流域和重點區域的環境質量穩定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進一步削減,生物多樣性得到有效保護,生態系統穩定性持續增強,“三湖”流域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環境風險防范體系和多元共治的現代環境治理體系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監管能力明顯提升,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成為全省、全國生態文明建設標兵奠定堅實的環境基礎。三是建立健全長效治理機制。全面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以落實整改為契機,舉一反三,改善薄弱環節、盡快補齊短板、完善長效機制。
《方案》主要措施有:一是切實把環境保護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認識玉溪市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重要意義,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強烈意識,全面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將綠色發展理念貫徹落實到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之中。二是切實把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問題整改到位。堅持問題導向,從嚴監督執紀,突出重點,強化措施,確保天天有推進、月月有成效,全面完成各項整改任務。三是切實加強撫仙湖環境保護專項排查問題整改。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加強撫仙湖保護治理,把握規律,統一思想,形成合力,既要應急防控治標,又要系統治理治本,加強科學決策,實施“山水林田湖草”流域綜合治理。改革完善撫仙湖保護治理機制。嚴管水域沿線生產經營方式和生活行為,嚴控沿湖片區開發規模。以保護水資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環境、修復水生態為首要任務,有效改善撫仙湖入湖河流水質,遏制撫仙湖湖體水質下降趨勢,確保撫仙湖I類水質。扎實開展撫仙湖綜合保護治理工作三年(2018—2020年)行動計劃,持續開展雷霆行動,加快實施生態修復,著力構建撫仙湖流域健康生態屏障。四是切實加強污染綜合防治。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大生態環保資金投入力度,統籌抓好水、大氣、土壤、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持續改善“三湖”水質,加大飲用水源地、重要生態功能區等敏感區域的污染防治工作,切實提升全市環境空氣質量。五是切實加強自然生態保護。全面落實《云南省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方案》,嚴格生態紅線管控。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多渠道爭取資金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實施生態修復工程,全市生態功能區保護得到加強。完善自然保護區管理機制,加強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維護生態環境安全。六是切實改善提升城鄉人居環境。開展全民綠化、全面綠化,持續提高城鄉規劃質量和水平,深入推進城鄉“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村莊“七改三清”環境綜合整治行動,加快建制鎮“一水兩污”設施建設,持續深入開展“三清潔”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全面加強農業面源污染防治,讓人民群眾在良好的生態和宜居的環境中不斷增加獲得感和幸福感。七是切實實行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切實強化環保隊伍規范化建設,提高環境監管能力,深化環保、公安聯合執法工作機制,細化環境監管網格化管理,提升綜合執法水平。實行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的全過程監管,嚴厲懲處環境違法行為,努力為生態環境保護提供完善的制度和機制保障。
為保障整改工作順利開展,《方案》明確了五方面實施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整改工作由市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分管副市長牽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建立整改落實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下設綜合協調、案件查辦和責任追究、宣傳報道和信息公開、整改督導4個工作組。全面推進省級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二是強化責任分工。整改問題中涉及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要明確各自職責,通力合作,切實提高工作效率,共同按時保質完成各項工作任務。三是嚴格督導檢查。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牽頭組織,采取專項督查、明察暗訪等方式,實行掛賬督辦、專案盯辦,加強整改督促檢查,及時跟蹤問效,確保整改工作全面、有序、按時推進。四是嚴肅責任追究。針對省督察組向我市移交的環境保護督察責任追究案卷清單及具體案卷,由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分別依據職責牽頭辦理。同時,強化整改方案責任落實,對整改不及時不到位,問題仍然突出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五是做好信息公開。進一步健全環境信息公開機制,拓寬信息公開渠道,充分運用報刊、電視、廣播和網絡新媒體等平臺,做好督察整改工作的信息公開和宣傳報道,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對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歸納整理出的54個問題和撫仙湖環境保護專項排查28個反饋意見問題,實施清單制,制定了問題整改《措施清單》,逐項明確牽頭單位、責任單位、整改時限、整改目標、整改措施。全面壓實責任,做到“一個問題、一套措施、一個責任人、一抓到底”,確保按要求整改落實到位。
下一步,玉溪市將進一步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重要講話精神和對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決在思想和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最堅決的態度、最務實的作風、最嚴格的標準、最有力的措施,全力以赴、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實。充分利用省級環境保護督察整改這一有利契機,按照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組的要求,著眼長效、健全機制,補齊玉溪生態建設短板,持續改進和提升全市生態環境質量,努力讓玉溪的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環境更優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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