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53040020221403116 | 文     號 |   |
| 來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公開日期 | 2022-09-08 |
玉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精準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旅游業恢復發展二十一條政策措施的通知
玉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印發關于精準做好疫情防控加快
旅游業恢復發展二十一條政策措施的通知
玉政辦發〔2022〕21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
為貫徹落實《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精準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旅游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辦發〔2022〕10號)要求,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關于精準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旅游業恢復發展二十一條政策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2022年8月19日
關于精準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旅游業恢復
發展二十一條政策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堅持“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進一步壓實責任,以有效的疫情防控為前提,著力提振旅游市場信心和活力,促進文化旅游業及有關產業快速回暖復蘇,推動文化旅游業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總體要求
文化旅游業是促進消費的重要引擎。面對嚴峻的疫情防控形勢,文化旅游業涉及面廣,精準防控壓力較大,要正視困難、主動作為,引導文化旅游業企業主動適應疫情防控常態化條件下的市場需求變化,及時調整生產經營策略,堅持供需雙側發力、長短有機結合,制定強有力的激勵政策和綜合措施,著力提高疫情防控精準性、科學性,積極有效擴大旅游消費,支持旅游業各類市場主體克服困難、改善經營狀況,盡最大可能減少疫情對文化旅游業的沖擊和就業的影響;主動適應疫情防控常態化下文旅消費新趨勢、滿足新需求,加快推進文化旅游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在疫情趨穩可控的前提下,力爭2022年全市實現旅游總收入增長10%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強化疫情精準防控
1.嚴格科學精準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壓實屬地、部門、單位(企業)、個人“四方責任”,堅決防止和避免“放松防控”與“過度防控”兩種傾向,將精準科學防控疫情要求貫徹到文化旅游業各環節、各領域,用更精準科學的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安全的環境,用更安全的環境保障市場繁榮。加強監測預警完善多點觸發機制。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管行業必管疫情防控”的要求,分別對餐飲、商場超市、交通場站、景區景點、旅行社、室內文化娛樂場所等重點區域、重點場所建立從業人員信息庫,規范重點人群和高風險崗位人員防護,落實個人健康監測日報告制度,按照定期核酸檢測要求做到“應檢盡檢”。文化旅游業從業人員要做到新型冠狀病毒疫苗應接盡接;接待旅游團隊的導游、駕駛員上崗前須持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各縣(市、區)要認真做好重點人群免費核酸檢測的服務保障。文旅、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強化重點場所防疫管理,旅游景區、酒店、餐飲、文化、娛樂場所等有關企業(含個體工商戶)要嚴格執行掃碼、測溫、消毒、“一米線”、督促戴口罩等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對有關文化旅游場所、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安裝紅外測溫、購置消殺物品給予獎補。做好突發疫情應急處置準備。文化旅游場所要做好應對突發疫情應急處置準備工作,制定完善應急預案,發生疫情時,要科學精準確定文化旅游業風險人員,嚴格按照風險等級分類管理。對達到最大承載量的景區景點要嚴格落實“預約、限流、錯峰”要求,科學精準控制人流量。推廣精準防護理念。提高公眾個人防護意識,特別是文化旅游業從業人員對疫情防控知識的掌握,督促其自覺落實各項防控措施。發生疫情時,要精準發布風險提示。要執行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五早”要求,強化多渠道監測預警,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促進文化旅游業加快恢復發展。〔責任單位:市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市衛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玉溪高新區管委會〕
2.不搞“層層加碼”。嚴格執行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疫情防控“九不準”要求。要認真清理不符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關疫情防控規定的政策,對疫情防控措施“層層加碼”問題建立反映、核實、辦理專項工作機制。教育體育部門不得自行加碼制定限制學生、教師出行等規定和要求。確有必要在現行基礎上加強疫情防控力度的,須報省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審核,經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批準后實施。〔責任單位:市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市直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玉溪高新區管委會〕
(二)大力開展“云南人(玉溪人)游玉溪”活動
3.鼓勵公務出行外包。鼓勵全市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開展黨建活動和公務活動時,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飲、會務等事項。鼓勵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將符合規定舉辦的工會、會展等活動的方案制定、組織協調等事項交由旅行社承接,并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向旅行社支付資金。在采購住宿、會議、餐飲等服務項目時,不得以星級、所有制等條件為門檻限制有關企業參與政府采購。各級文藝院團要積極組織進景區、進文旅商區文藝演出活動;支持各類文藝院團在紅色景區(點)駐場演出優秀紅色劇目,根據接待人次給予適當獎補。〔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玉溪高新區管委會〕
4.鼓勵開展研學旅游。教育體育部門要圍繞化石文化、青銅文化、陶瓷文化、聶耳文化、紅色文化、歷史文化、生態文化、工業文化等,制定實施方案,組織學生開展科普、研學、黨史學習教育、社會實踐、勞動實踐等主題活動。文旅部門要精心策劃研學旅游線路和產品,嚴格執行門票減免等優惠政策;鼓勵農業、工業等企業積極提供觀摩體驗場所,支持旅行社承接有關研學旅游活動。〔責任單位:市教育體育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鄉村振興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玉溪高新區管委會〕
5.鼓勵職工文旅消費。全市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要嚴格落實帶薪休假制度,切實做到應休盡休。鼓勵各級工會組織積極購買符合規定的文旅產品和服務,組織會員觀看文藝演出、體育比賽等活動;鼓勵基層工會開展春游秋游活動,為會員購買當地公園年票,促進文旅消費。〔責任單位:市總工會、市直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玉溪高新區管委會〕
6.鼓勵企業開展促銷活動。文旅、商務、市場監管等部門要落實好國家和省有關獎勵政策,引導和激勵各類市場主體自主開展促銷活動,開展“吃、住、行、游、購、娛”聯合營銷活動,形成促進玉溪市場消費的合力。文旅部門要組織旅游景區在旅游淡季推出“云南人(玉溪人)游玉溪”免門票活動,激活本地旅游市場;引導執行政府指導價的A級旅游景區推出全年門票優惠政策,并指導景區做好相關臺賬資料,積極爭取省財政按照減免額度給予50%的補貼。〔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玉溪高新區管委會〕
7.發放文旅消費券。要整合資金渠道,聯合景區、酒店、民宿、農旅綜合體等重點文旅企業,組織不低于3000萬元的文旅消費券,爭取更多省級文旅消費券配比支持。積極對接省內非邊境州市共同發放通用旅游消費券,整合優化旅游線路。〔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玉溪高新區管委會〕
(三)積極引客入玉
8.鼓勵各類主體“引客入玉”。要大力培養地接導游隊伍,整合全市文旅資源,推出具有特色吸引力和競爭優勢的旅游線路和產品;要組織全市旅行社學習研究省人民政府對旅行社“引客入滇”的獎勵辦法,指導旅行社做好“引團入滇”、“引團入玉”相關臺賬資料,規范管理,積極爭取省財政對年內招徠省外入滇過夜游客數1000人以上的省內組團旅行社(含省外旅行社駐滇分支機構)按照每接待1名游客5元的標準給予獎勵;依托有關行業協會和行業組織,整合旅行社資源,共同組織省外游客通過包機、專列等方式入滇、入玉,組織省外游客入滇、入玉且上座率達50%以上的旅行社爭取省財政按照每架(趟)次給予一次性3萬元的獎勵;引導市內旅行社在省外設立營銷機構,招徠入滇、入玉游客,對在省外有固定辦公場所、有固定員工,且每個營銷機構年內招徠入滇、入玉游客數1萬人以上的,爭取省財政分別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國資監管、文旅等部門要研究打造玉溪旅游龍頭企業,通過整合10家以上旅游企業共同成立旅行社集團,將簽訂勞動合同的從業人員規模壯大到300人以上,2022年度招徠省外入滇游客數20萬人以上的,爭取省財政一次性200萬元獎勵資金。〔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國資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玉溪高新區管委會〕
9.加大跨區域合作力度。加快省外客源市場開拓,鞏固川渝市場,發展黔桂市場,拓展珠三角、長三角市場,開辟國際市場,最大限度承接其旅游消費需求。重點借助滬滇合作等平臺,主動對接落實上海公務療養旅游市場;深挖四川、重慶休閑度假需求,進一步壯大候鳥度假旅游市場。文旅部門要積極組織市內旅游協會和企業赴省外開展市場營銷推廣活動,并指導企業做好相關臺賬資料,對參加省、州市組織的赴省外開展市場營銷推廣活動的旅游協會和企業,爭取省財政按照每次每家補助1萬元,同一協會和企業最多每年累計補助5萬元。積極加強州市間旅游合作,重點加強與相鄰州市合作,以及具有差異性、互補性州市合作。〔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玉溪高新區管委會〕
10.審慎開展大型活動。聚集性活動要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有關要求執行。全力辦好省第十六屆運動會、第十二屆殘運會等重大賽事活動。視疫情防控情況,支持各縣(市、區)舉辦有影響力、各具特色的節慶活動,并提升舉辦品質和層次,按程序報批,爭取省財政對每個活動50萬元的獎補。教育體育部門要積極爭取格蘭芬多自行車賽、馬拉松等國際、國內體育賽事活動落地玉溪。積極參加國際性、全國性會議和會展活動,爭取省財政對入滇參展單位按照攤位費的10%的補助。各級各部門要結合自身資源,積極引進對口單位和企業入玉開展大型團建活動,爭取省級旅游消費券支持。〔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教育體育局、市投資促進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玉溪高新區管委會〕
(四)加快旅游業轉型升級
11.推動旅游業高質量發展。加快制定玉溪市旅游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把握疫情發展態勢,立足長遠,大力推進旅游產品創新、業態創新,推動文旅深度融合,完善現代旅游業體系。聚焦消費新熱點、新趨勢,布局拓展文旅新業態,開發文化體驗旅游、康養旅游、研學旅游、體育旅游、工業旅游等業態產品,加快康養旅游示范區建設。支持企業開展低碳、零碳旅游的產品和模式創新,打造綠色康養旅游名片。依托“一地四鄉”特色資源,以“帽天山、撫仙湖、聶耳”三張國際名片,“李家山、紅塔山、花腰傣”三張國內名片為重點,打造玉溪文旅超級IP。將創意水平高、市場反響好的項目進行推介,爭取納入省級50個項目名額之內,積極爭取省財政按其策劃方案實際投入經費的3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30萬元。〔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玉溪高新區管委會〕
12.提升旅游服務質量。文旅、工商、市場監管等部門要持續開展文旅市場秩序整治,凈化文旅市場環境。文旅部門要穩步推進旅游誠信體系評價工作,實施信用分類監管,營造旅游市場“優勝劣汰、獎優罰劣”的競爭格局;要持續加大“30天無理由退貨”宣傳執行力度,在玉溪高鐵站設置游客集散中心和退貨服務點,為游客提供便捷、高效的退貨服務;編制出版玉溪導游詞,開展導游或酒店服務技能大賽,做好酒店星評員(內審員)培訓工作;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引導旅游業各類市場主體充分參與,嚴格實行云南旅游服務標準,實施文明旅游“彩云行動”三年計劃,增強從業人員職業榮譽感,讓游客獲得難忘的“玉溪服務”體驗記憶。〔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玉溪高新區管委會〕
13.加大文旅項目建設支持力度。認真落實各項招商引資支持政策。積極爭取和安排各級財政預算內投資、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支持文旅項目建設。高水平包裝策劃一批重點文旅項目,積極爭取省財政項目前期工作預算經費,市預算內經費安排一定資金用于文旅項目前期工作。加快推進高品質酒店、半山酒店、旅游綜合體等重大文旅項目建設,積極爭取將更多文旅項目納入省重點項目庫;對于年度實際完成投資2億元以上的重大文旅項目,積極爭取省財政按其完成投資額的3%給予獎勵。支持有條件的各縣(市、區)、高新區參照省級政策,給予重大文旅項目獎勵扶持。〔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林草局、市投資促進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玉溪高新區管委會〕
(五)高水平策劃宣傳推廣
14.提高宣傳策劃水平。圍繞“康養玉溪”、“紅色玉溪”、“研學玉溪”等主題,委托專業公司對年度旅游宣傳推廣活動進行高水準策劃。圍繞玉溪旅游線路產品,推出系列高質量旅游宣傳片。積極與央視頻、云南廣電臺等國家和省級重點宣傳平臺對接,邀請前往玉溪共同策劃拍攝,通過真人秀、知名綜藝節目等,宣傳玉溪優質文旅資源和特色旅游產品。〔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玉溪高新區管委會〕
15.加大媒體宣介力度。積極爭取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云南廣電臺、云南報業集團等主流媒體支持,加大宣傳力度。加大“樂游玉溪”抖音號、“樂游玉溪”微信視頻號、“玉溪文旅”微信公眾號運用,拓展央視頻、今日頭條、小紅書、西瓜視頻等宣傳平臺,加強內容營銷和傳播策劃,講好玉溪故事,持續提升玉溪文旅關注度和知名度。培育玉溪本地網紅達人,加大扶持力度,力爭培養出有重大推廣貢獻的賬號和現象級推廣傳播貢獻的賬號。積極爭取省財政對有重大推廣傳播貢獻的賬號給予一次性最高5萬元獎勵、對有現象級推廣傳播貢獻的賬號給予一次性最高1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財政局、市政府新聞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玉溪高新區管委會〕
(六)強化配套政策支撐
16.落實好國家和省減稅降費政策。落實服務業所得稅減稅政策;針對餐飲、零售、旅游、交通運輸等特殊困難行業落實好階段性稅收減免政策;對減免租金的房屋業主,按規定減免2022年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免征2022年公交和長途客運、輪客渡、出租車等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增值稅。〔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玉溪高新區管委會〕
17.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文旅、金融監管部門要根據玉溪文旅企業融資需求,聯合金融機構,創新推出(推廣)隨借隨還、信用還貸、融資顧問、常態化融資對接等更多金融信貸產品和服務;面向文旅中小微企業創新設立文旅金融產品。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經營受困的文旅企業,銀行等金融機構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建立健全重點旅游企業項目融資需求庫,引導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預期發展前景較好的A級旅游景區、旅游度假區、鄉村旅游經營單位、星級酒店、旅游演藝單位、旅行社等重點文化和旅游市場主體加大信貸投入,適當提高貸款額度。鼓勵有條件的金融機構設立文旅特色支行并發揮積極作用。鼓勵符合條件的旅游企業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拓寬旅游企業多元化融資渠道。對文旅企業2022年新增的流動資金貸款,按企業實際獲得貸款利率的50%予以貼息,貼息利率不高于5%。協調金融機構面向中小微文旅企業創新設計文旅金融產品。主動對接國家開發銀行等政策性銀行與市內銀行機構聯合對文旅企業開展轉貸款業務,降低融資成本。協調有條件的金融機構設立文旅特色支行或事業部。鼓勵銀行機構對受疫情影響遇到困難的中小微文旅企業主動減免服務收費。協調成立為中小旅游企業提供擔保的擔保公司。文旅部門要積極宣傳省對文旅企業的貼息政策和融資擔保政策,幫助企業做好貸款利率貼息申報工作。〔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市財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人民銀行玉溪市中心支行、玉溪銀保監分局〕
18.創新保險服務產品。支持保險公司依法依規針對暫停跨省團隊游政策導致停團、退團、行程中止引發的團費損失增設保險產品,降低旅行社經營風險;針對游客出行因疫情變化被隔離的情況,探索開發相應保險產品,減輕游客負擔,解除游客出行后顧之憂。〔責任單位:玉溪銀保監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19.加大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扶持力度。2022年,繼續實施旅行社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扶持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旅行社維持100%的暫退比例。由文旅部門牽頭,聯合金融、保險等機構,探索推進保險代替保證金試點工作。〔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玉溪銀保監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玉溪高新區管委會〕
20.加大旅游從業人員培訓力度。文旅、人社等部門要加大線上文化旅游業職業培訓支持力度,開設針對性、專業性強的課程,對按規定完成培訓課程的培訓對象,向省財政爭取給予適當培訓補貼。依托旅游人才“薪火計劃”,實施玉溪旅游人才倍增計劃,對重點人才專項扶持,對特需人才專項引進,對金牌導游發放特殊津貼,保障旅游市場人才不斷檔,持續提升玉溪旅游管理、開發、服務水平。引進國內知名旅游企業與市內院校合作建設“旅游產業學院”,為實戰型旅游人才培養提供創新平臺。〔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體育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玉溪高新區管委會〕
21.建立健全獎補資金直接兌付機制。認真對照云政辦發〔2022〕10號文件要求,逐條分析,認真做好基礎工作,積極爭取省級部門更多的政策、資金支持;對爭取到的扶持獎補資金,由市級文旅部門直接兌付到各獎補企業。〔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財政局〕
各地、各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充分認識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內精準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旅游業恢復發展的特殊重要意義,切實提升統籌能力,強化擔責盡責意識,既要避免放松疫情管控要求盲目開展旅游活動,又要避免層層加碼阻礙旅游業正常恢復,以時不我待的緊迫感,創新工作方式方法,推動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玉溪高新區管委會要主動部署研究、主動帶頭落實、主動問效推動,認真制定符合當地實際的政策措施和保障落實的硬措施、細辦法,確保落實省、市級政策方向不偏、力度不減,齊心協力推動旅游業及有關產業快速回暖復蘇。行業協會要充分發揮行業自律、宣傳推廣、溝通協調等方面作用。由市文化和旅游局牽頭,市直有關部門積極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玉溪高新區管委會抓好具體落實,按照責任分工,細化工作任務清單、責任清單,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各責任單位要于每月15日前將工作推進情況報市文化和旅游局匯總,并上報市人民政府。市政府督查室要根據工作推進情況,實時開展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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